2022年3月20日
北京外卖众包骑手田某
一改往日忙碌至晚 10 点的常态
下午 2 点半后便不再接单
音讯全无
两天后
他被发现猝死在独居的出租屋内
田某是外卖平台的众包骑手
和专职骑手不同
田某这样的众包骑手属于“兼职”
他们的工作时间和地点自由
个人注册参与平台配送
每天开工接单前
众包骑手必须先在平台上购买
价值3元钱的一日意外险
田某意外猝死后
家人索赔却遭保险公司拒绝
无奈之下只能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
保司认为
田某的死亡时间不在保险期内
并且死亡时并非处于工作状态
因此应当适用免责条款
然而法官仔细审理案件后认为
保单上所载明的投保人是平台合作商
而不是骑手本人
这是不合理的
田某每天自己支付 3 元保费购买保险
从实际情况来看
投保人理应是骑手个人
而非平台合作商
同时
依据相关法律规定
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
有义务向每一位投保人明确告知
保险公司并未履行这一义务
综合种种因素
法院最终作出判决
要求保险公司向其家属赔偿 60 万元
看到这儿,大家可能会好奇
免责条款是什么呀?
为何能成为这起案件的关键点?
免责条款可以理解为
保险合同中的 “特殊条款”
它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
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
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
像意外险里面常见情况
比如投保人故意骗保、酒后出险
或是一些特定自然灾害引发的损失等
保险公司就可以不赔
保司靠它来划清界限
不然啥都赔
那可就乱套啦~
家人们
这案子可得给咱提个醒
买保险的时候长点心眼儿!
拿到保单
咱得仔仔细细看看到底保的是啥
觉得麻烦的宝子
咱可以找个保险经纪人~
省时省力又省钱!
这个案子也给各保险公司敲响了警钟
业务员在给客户介绍产品的时候
要详细清楚地介绍产品
对于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
要通过合理、有效的方式
向实际投保人履行提示告知义务
不能仅向中介机构或平台合作商说一声就完了
同时保险公司也要跟上时代变化
重新审视保险条款中关于
“工作时间”、“工作岗位”等定义
对于像众包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,
制定出更贴合他们工作特点的条款
希望在各方努力下
让新业态从业者的 “安全网” 更结实!